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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安懿王称号乞依两制所议第二状 北宋 · 范纯仁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四七、《范忠宣公奏议》卷上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七七
臣近曾上殿进劄子,言乞依两制议定濮王封爵、称号事,早降诏旨,及面有奏陈,皆蒙圣意开纳。
至今已踰旬日,未蒙别降指挥
近风闻有臣寮建议,欲尊濮王以殊号者。
朝论相传,未知实否。
臣夙夕思念,万一有执政大臣造作此议,致陛下圣意难于可否,故臣不避再三之渎,须至奏陈,惟望陛下留神听纳,则天下幸甚。
伏以仁宗皇帝当康盛之年,立陛下为子,皇太后不避六宫之怨,力赞先帝、保育陛下者,是皆欲陛下继体承祧,一意大统,报德述事,传于无穷。
陛下自为皇子,则问安侍膳,纯孝已彰。
即位以来,烝烝不怠,讴歌欣戴,夷夏帖然。
但臣下不明陛下之心,故率然建为此议,殊不思若加濮王以殊号,则致天下疑陛下以怀报私亲为重,以传授大统为轻,事不两兼,理之然矣。
上则违先帝之意,中则伤皇太后之心,下则失天下之望。
当圣政惟新之际,岂宜失天下之心如此?
况今三二宰执,皆是先帝旧臣,计其赞先帝立陛下之时,必不肯为今日之议。
但以有保身之计,故不暇深虑事机,阿旨遂非,一至于此。
岂顾事行之后,亏损圣猷,贻讥今古,虽悔何逮?
臣窃见魏明帝太和三年诏书,其事甚明,陛下神圣博学,必亦览之详矣,足以度先帝、皇太后期望陛下之心。
虽先帝圣德广大,非魏主之可同;
在其爱子之心,必不相远。
如陛下以宗庙重事,议论未同,圣衷难于独断,则望降臣此奏,付中书、门下,令两府大臣及未曾预议两制臣寮,同定闻奏。
如此,则自然公理可见,是非可决,使天下知陛下以至公大义昭示今古,不以邪说谀论侵紊典礼。
董子元移居次张月鹿韵二首 其二 明 · 孙承恩
五言律诗 押鱼韵
羁旅相过日,论文数启予。
风尘聊对酒,水竹且谋居。
乐志宜公理,垂惟拟仲舒
旧林烟月在,归梦未应疏。
春秋五论(一) 南宋 · 蔡沆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七五八、复斋公集
或问:《春秋》之作何为乎?
曰:《春秋》者,扶天理、遏人欲之书也。
春秋》,鲁史尔,圣人从而修之,则其所谓扶天理、遏人欲者何在?
曰: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,若有恒性,而绥猷之责,后实任之。
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达而在上,所以植立人极,维持世道,使太极之体常运而不息,天地生生之理常发达而不可壅者,为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。
周辙东,王迹熄,政教失,风俗坏,天命之性、率性之道、修道之教不立,几若与之俱泯灭而不存焉。
君臣之不明也,上下之分不辩也,义利之无别也,真伪之溷淆也,诸侯僭天子,大夫僭诸侯,世莫知其非也。
臣弑君,子弑父,强并弱,下篡上,而世莫知其乱也。
其所为之事尽反王制而失人道之正,世莫知其不然也,孰能拨乱而振起之!
幸而孔子至圣,不得其位,心虽切于救世,而绥猷之责不在,何补于世之治乱耶!
若六经之书,《易》以阴阳,《诗》以理性情,《书》以道政事,《礼》以谨节文,《乐》以宣和畅,《春秋》尤以谨严为先,以为载之空言,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。
故鲁史之所书,圣人亦书之,其事则同,其义则异。
鲁史书其君臣之义或未明也,而吾圣人则明之以君臣之义;
鲁史书其上下之分或未正也,而吾圣人则正之以上下之分;
兄弟之伦未立,长幼之序不存,而吾圣人则正之存之,以至辩别是非,予夺可否,使大义不至于溷淆也。
其大要则主于扶天理于将微,遏人欲于已肆,故曰:禹抑洪水而天下平,周公膺戎狄、驱猛兽而百姓宁,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。
或者谓《春秋》不过空言尔,而其功配于抑洪水、膺戎狄,岂非以作《春秋》之心,尤有大于放龙蛇、驱虎豹之功者乎?
故曰:《春秋》,天子之事也。
是以人心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,恻隐发于吾心,而是非公乎天下。
世之盛也,天理素明,人心素正,则天下之人以是非为荣辱;
世之衰也,天理不明,人心不正,则天下之人以荣辱为是非。
所谓乱臣贼子恣睢荡跌,放人欲以灭天理者,岂其悉无是非之心哉!
故虽肆意所为,莫之或制,而其心实未尝不知其非,而恶夫人之议己,此其一发未亡之天理,不足以胜其浸淫日滋之人欲,是以迷而不复,为而不厌,而其所谓自知其非者终自若也,则其心未尝不欲变乱天下之是非,以托己于莫我议之地,既上幸无明君之正法以定其罪,而又幸世教不明,人心不正,习熟见闻以为当然,曾莫有议其非者,则为乱臣贼子者又何幸以逃其罪耶!
故唐虞三代之上,天理素明,人心素正,是非善恶之论素定,则人为不善者有不待刀锯临、刑罚加,自几若无托身于天地间矣。
时至春秋,周室大乱而世衰,圣王不作而道微,天理不明,人心不正,是非善恶之论几于废置,然后乱臣贼子始得以自容其奸,不特礼乐法度之拘而已也。
孔子作《春秋》也,要亦明是非之理,以诏天下与来世也。
是以人心之公理,圣人因而明之,所谓笔则笔、削则削,乱臣贼子闻之,固将不惧于身,而惧天下后世之议,不惧刀锯斧钺之临,而惧倏然有能正其罪者,以人欲日滋之际,而惧天理一发未忘之时。
孔子作《春秋》之功,顾不大乎!
孟子断然以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,使先王之纪纲法度超然复振于世,而人心天理之尚存。
不然,颠倒错乱,贸贸不明,三极果何恃而立乎!
孔子作《春秋》所以有功于万世也。
与自世儒不明乎孟子之说,以《春秋》之作乃赏善罚恶之书,所谓天子之事者,谓其能制赏罚之权而已。
夫谓天子之事止于制赏罚之权,而绥猷修道之责乃不暇问,则是刘汉以后之天子,而非唐虞三代之天子矣。
为是说者不惟不知《春秋》,抑亦不知所谓天子之事也。
彼徒见《春秋》一书或书名,或书字,或书人,或书爵,或书氏,或不书氏,于是为之说曰:书字、书爵、书氏者,褒之也;
其书人、书名、不书氏者,贬之也。
褒之,故予之;
贬之,故夺之。
予之,所以代天子之赏;
夺之,所以代天子之罚。
赏罚之权,天王不能自执,而圣人执之也。
所谓章有德、讨有罪,圣人以自任也。
夫《春秋》,鲁史也;
夫子,匹夫也。
鲁国而欲僭天王之权,以匹夫而欲操天王之柄,借曰道之所在,独不曰位之所不可得乎!
夫子本恶天下诸侯之僭天子,大夫之僭诸侯,下之僭上,卑之僭尊,于是作《春秋》,正名分,而己自蹈之,将何以律天下之不法者!
圣人宜不如是也。
盖是非人心之公,不以有位、无位而去取之也。
故夫子得以鲁史明是非赏罚也。
天王之柄非得以自执也,得以假鲁史以寓是非赏罚之也。
赏罚之,人心之公所在,而岂位之所在乎!
或曰:夫子之为是也,非以鲁之重信义、崇礼教,可以变而至道也,是以托诸鲁史,以寓赏罚之权也。
故其赏之也,非曰吾赏之,鲁赏之也;
其罚之也,非曰吾罚之,鲁罚之也。
鲁,周公之后,圣人之祚嗣之。
以是非赏罚之权而予之于鲁,鲁亦不敢肆意而任之,则鲁乃周公之后,故予之也。
周公之后而行周公之典礼,以周公之典礼而欲行之诸侯、大夫,或者其庶几乎!
此圣人意也。
圣人以匹夫之微,不得擅天王之赏罚;
鲁以诸侯之国,其可以擅天王之赏罚乎?
鲁不可以擅天王之赏罚,夫子乃推而予之,则是夫子为其实,鲁独受其名,吾知夫子必不敢以自僭也。
大抵学者之患,往往在于尊圣人太过,而不明乎义理之当然,意欲尊圣人,而实非所以尊之也。
夫子告颜渊以四代之制不见诸用,而寓其说于《春秋》,此皆一切谬妄之论,其大要皆主于以礼乐赏罚之权为圣人自私之具矣。
夫子之所以告颜氏者,亦谓其得志行道则当如是,岂有德无位而修当时之史,乃遽正之以四代之制乎?
夫子,鲁人也,所修者鲁史;
其时,周也,所用者尊时王之制,此则圣人之大法也。
谓其修《春秋》之时,窃礼乐赏罚之权以自任,变时王之法,兼四代之制,不几于诬圣人乎!
学以知道为本,学不知道,妄相传袭,害义伤教,于是为甚。
后之观《春秋》者,必知夫子未尝以礼乐赏罚之权自任,而后可以破诸儒之说;
诸儒之说破,而后吾夫子之所以修《春秋》者可知矣。
孟子所谓「天子之事」者,从可识矣,庸非后世所当法乎!
建康府明道书院开堂讲义 南宋 · 翁泳
 出处:全宋文卷八○九二、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九
大学之道在明明德,在新民,在止于自善。
大学》经一章,传十章。
传之十章千五百四十六字,固以经一章为一书之体要。
经之一章二百五字,则以此四句十六字为纲领也。
言大学之道何所在,曰在明明德也,在新民也,在止于至善也。
明德者,人之所得于天至明之德,朱子以虚灵不昧言之。
虚灵不昧指心而言,虚灵言其气,不昧言其理也。
泳在昔从先师受学,尝以明珠譬之。
此珠光辉赫奕,若质之宇宙之间,自是昭昭灵灵;
虽寘之泥涂之中,一旦涤去其污梁,仍旧光辉赫奕。
然人心之明德极其至也,如帝尧之明德能光被四表,格于上下,又岂明珠之所能拟焉?
独惜夫人汩于气质,溺于物欲,自不能明之耳。
明德即是天之明命,但明命以天所赋为命,言明德以人所受为性言耳。
明德、新民,虽曰明德者其体,新民者其用,然亦只是以己昭昭使人昭昭。
盖圣贤既有以明其明德,又不忍天下之人自昧本原,故教天下之人皆明其明德。
以天生烝民同有此明德,故我能明之,不欲独善其身,必欲兼言天下也。
此两句只是一个道理。
「在止于至善」者,明德须要明到十分,新民亦要新到十分。
不但八分九分未为至善,便九分九毫九釐亦未为止于至善也。
之仁、舜之孝,方是至善。
其他四端万行皆仿此推之,须要到十分方为至善也。
大学》一书只在此四句,四句只是明德、新民、止于至善,而三者又只是明德、新民造其极处。
若论新民,又只是使天下之人皆明其明德而已,实只一事而已。
自昔天佑下民,作之君,作之师,只为此明德、新民、止于至善而已。
盖天能以此明德赋之于人,而不能使之自明其明德,必生一神圣聪明睿智者出,为亿兆人之主,所谓作之君;
又以我之明德教斯民皆明其明德,所谓作之师,我之自明与民作新,都要到十分处方是极至。
之「克明峻德」,必至于「黎民于变时雍」,是天下后世君师之模范。
否则虽曰能明其明德,又能新民,只有一毫未止于至善,亦非《大学》之极功也。
学者当思天之所与我明德,赫然罔有内外,与羲、农、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初无少异。
自生知安行之次,必当视听言动常见此理,瞭然于心目之间,如夫子所谓立则见其参于前,在舆则见其倚于衡,如舜之见尧于墙、见于羹,则自终日不违、三月不违,以至于纯亦不已,而后可谓明德止于至善。
及其新民,亦到十分极处,而后谓之新民止于至善。
此问学之极功,圣神之能事,亦非出于吾性分之外也。
上焉者,合下完具,谓之仁且智,在《中庸》则谓之曰性。
其次当自敬以致其知,又力行以终之,谓之由智而仁,在《中庸》则谓之教,及其成功一也。
若其节目条理,则先师之训又有发子朱子所未言者,他日又当与诸君子共讲焉。
程子所谓天下之公理,不有益于彼,必有益于此者也。
诸君子玩味此四句,要见天人之付受,又要见体用之一原,又要见神圣之极功。
真知力行,无一息之间断,纯乎天理流行,至于用舍行藏莫不中理,斯为大学之极至,无些少之欠缺焉尔。
与邵生甲书严陵人 南宋 · 陈淳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七一八、《北溪大全集》卷三一
数日甚企想,而佩音悄然,何邪?
始者承贤者来访,谓贤者资质志向之美,亦易通晓者,便极为剖析其是非邪正之分,庶几晓然不迷其所趋。
再蒙见访,又道及濂洛诸老先生之书,都曾看来,亲手编写成帙,又知其亦素用功者。
继而讲论鬼神之事,乃至偏执异端死而不忘之说,滞而不能化,亦未晓其受病之由。
续到贤者之居,获奉从容,仍出江西至言,示其意所主者。
始读一篇,不见其有一句入正腔窠;
再读二篇,又不见其有一句入正腔窠。
遂掩卷不读,而贤者又示以小诗与行状,乃知自孩幼时已异矣。
而贤者嗜之不释口,且曰从濂洛诸老先生书来。
某方得此,是其为好,并谈《易》、谈心,悉踵己见之误,而安之不怍。
至是乃知贤者平生学问,知贤者胸中底蕴,知贤者病根所在,从原头本领差错来,缠心肠、蚀肝肺者已深矣。
因觉始相见,极为剖析之言,殊不入贤者之耳,枉为虚说,而贤者于诸老先生之书,亦枉用许多工夫,全未有一字之得
此其故何也?
由诸老先生见此道理素熟,所谓至精至好处,只作家常茶饭底事,平平说去,淡若无味,而其中发明孔、孟不传之秘旨,实为格言至论,千古攧扑不破。
以时文浅识泛泛读过,莫能晓解,忽见此人说得奇奇怪怪,又简易径捷,便为竦动而陷堕其间。
所向于诸先生书上,稍得一字之义而知味焉,则决不至有此陷堕处。
非惟于诸老先生书未有一字之得,在孔、孟之门亦未得寸步之入。
并觉昨所论鬼神一节,乃至幽至玄,无形影事,非物格、知至、理明、义精者,不足与语。
而遽于贤者之前言之,乃强人以所未到之理,讲其所不当讲,答其所不当答,不能逃躁瞽之愆。
然此心终不能恝然于贤者,以贤者方二十六,正孔子所谓后生可畏之时,前程地步,阔日子长,尽可阔步著工夫,做圣贤大业,不可但为山林苦行,偏滞在一隅,枉了可惜。
今固不敢劝贤者绝濂洛而师象山,亦不敢劝贤者舍象山而从濂洛。
此事未易决,姑置之勿论。
且贤者读书为儒,岂非祖孔、孟者乎?
今只以孔、孟门庭精要工夫,与贤者共切磨之如何?
某在此不久,只月末便归,不得与贤者久处。
若不说及此,恐失此等工夫,则疏阔走漏处多。
且孔、孟门庭,精要工夫如何?
在《书》则「惟精」与「惟一」不偏废,在《易》则「知至」与「知终」不偏废,在《大学》则「知止」与「静、安、虑、得」不偏废,「格物致知」与「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」不偏废,在《中庸》则「明善」与「诚身」不偏废,道问学与尊德性不偏废,博学、审问、慎思、明辨与笃行不偏废。
孔子,则始条理与终条理不偏废,在颜子则博文与约礼不偏废,在孟子则尽心知性与存心、养性、事天不偏废。
盖察之不精,则若何而能一?
知之不至,则若何而能终?
不知所止之地,则将于何而静?
于何而安?
于何而虑?
于何而得?
物不格,知不致,则意将如何而诚?
心将如何而正?
身将如何而修?
善不明,则身将如何而诚?
问学之不道,则将如何而为德性?
又如何而尊?
学、问、思、辨之不博审慎明,则将如何而行?
又如何而笃?
始不知条理,则终如何而为条理?
文不博,则礼将如何而约?
心不尽,性与天俱不知,则又将如何而存?
如何而养?
如何而事?
万物固皆备于我,然物物各有头面,事亲当如何而为孝?
事君当如何而为忠?
事长当如何而为弟?
夫妇当如何而为别?
朋友当如何而为信?
曰仁,如何而为仁?
曰义,如何而为义?
曰礼,如何而为礼?
曰智,如何而为智?
合当用义时,可只以仁应否?
合当用智时,可只以礼应否?
曰诚,如何而为诚?
曰敬,如何而为敬?
合当用敬时,可只以诚应否?
曰忠恕,如何而为忠恕?
曰中庸,如何而为中庸?
曰义利,如何而为义?
如何而为利?
又有义之似利,利之似义,则将如何而辨?
曰天理、人欲,如何而为天理?
如何而为人欲?
又有天理之似人欲,人欲之似天理,则将如何而分?
凡此等类,只可坐想都了否?
还亦须著工夫理会?
如合著,工夫如何而著?
不审贤者于此,已生知安行将去,抑尚在学知勉行邪?
抑未能知,未能行,而合求知求行邪?
此等工夫,甚欲与喻、顾二丈及王生相切磨,不然则空为世情契,不为道义交。
今喻丈疟未愈,顾丈又拘书会,自讲说,诸执事并在坐相陪,独渠不曾一来,将意旨不相契,而禅进耶?
抑某说之不足听邪?
抑未能知味,以为缓而不在急邪?
王生又屡邀而屡不至,昨适幸其至,方回头欲与语,而忽又不见,或谓径去矣。
殊不晓其意之如何也。
此理十说无穷,七说无尽,虽终日不食,终夜不寝以求之,犹恐不及。
而悠悠若是,岂所谓志学者?
窃叹黄堂笃意于开明后学,每见每必问。
是何阖郡亦无一人稍体黄堂之意,以自笃其意;
为开明之归,可以为黄堂说。
幸而得贤者一人可语,又唱焉而不和,何邪?
此天下公理,是曰是,非曰非,一行乎大公,非可拂理徇情,拗非为是而相取谀。
若拗非为是而相取谀,则是陷人于非道,而贱夫人之子。
乐人之取谀,而忌人之救正,则是又护过以匿于己,而吾道之贼也。
此皆私意之尤,非君子豁然大公之心,而岂所谓切磋之道也?
所学为何事,而私意如此,何时得胸中洒落,如光风霁月,何时得本体辉光洁白,如江汉以濯之,秋阳以暴之邪?
野人前所讲义四段,想必已见,又不敢奉呈,恐不相契,反为覆瓿。
旧亦有《心说》二篇,皆未敢唐突出授,深念贤者更遣此忠告,能并达此意于王生诸人,幸甚。
与王生震书 南宋 · 陈淳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七一八、《北溪大全集》卷三一
某始到学,吾子不外,首先来访,见其资质志向之美,可与适道,岂胜欣幸!
续于九峰闻尊丈说吾子聪俊之发甚早,自九岁已能文,十二三已志道,今年方二十,又不胜钦慕。
屡使人邀屈,欲细扣所学来历,庶知其是非深浅,可以置切磋之功,而屡邀屡不至,屡唱屡不和,今几匝两月矣,竟未得与吾子有一日之欸,剧谈而痛论。
昨忽承吾子之至,方回头欲与语,而忽径去又不见,此其故何谓邪?
是固不难晓矣。
子学渊源祖象山,曲护祖印如护命,惧拙者有以攻之,故稀行疏立,而不欲相亲。
吾何私冤于象山哉!
为其佐异端,鼓淫词,为人心害,吾对越上天,讲明公理,为人剖析是非,深有爱于人,而存忠恕之心,惧其或至误陷焉,而枉害了一生也。
今吾子既深忌而痛护之矣,吾亦何苦强聒于子哉!
姑置之勿论,待他日识见长而自定焉。
只如洙泗之上大圣群哲,端拱肃列,相与讲道,下学而上达,是多少精微广大之旨,是多少缜密要切之功!
殊不得与吾子浃洽讲贯,后生失此不及知,岂不大欠缺,为可惜!
又深念吾子妙龄美质,正孔子所谓可畏之时。
气力正强,志意正锐,正可阔著步做圣贤大业工夫,为天下大儒,无但隘守隅角,小道细行,姑长雄于山峡间,枉度了一生,又可惜!
学中讲说,大小诸生,皆环坐乐听,是开阐多少宏纲大义,是发挥多少微言秘旨。
而吾子独不得一闻,以发高明之见,又可惜!
此月末,欲便归矣。
与吾子只成结世情知识,而不成结道义交契者,何邪?
九峰又闻尊丈说:吾子旦夕为四明之行,此岂小儿志识未定者之事邪?
彼持敬苦行一节,为可美,而学术议论,只是一老禅伯,见之何为?
看之不破,稚嫩之质,宁无转移溃乱邪?
闻之极为良资美质痛惜,夜睫为之不交。
早作,不觉肝肺流而为一篇,今未知吾子此行之果如何?
将别矣,亦录为赠言,在别纸。
题图诗十首赠吴君仲 其一 乐志图仲长统字公理,倜傥不矜小节,州郡召不就,思卜居以乐其志。) 明末清初 · 吴嘉纪
 押元韵 出处:陋轩诗卷十二
閒云恋冈峦,芳蕙怡丘樊。
幽人欲安托,夙昔有志存。
虑恬生趣味,事热多竞奔。
居止远轩冕,聊以媚鸡豚。
琴尊亲鱼鸟,聊以娱心魂。
手携老氏书,坐与故人论。
松柏寿吾里,日月在吾门。
逍遥乐其志,达哉公理言。
政论 其一 东汉 · 崔寔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四十六
谨案:《隋志·法家》,《正论》五卷,汉大尚书崔寔撰。《旧唐志》,《政论》五卷。《意林》亦五卷。《新唐志》作六卷。各书引见,或作《政论》,或作《正论》,又作《本论》,止是一书。字子真一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人高祖篆,祖颎,父瑗,范《史》皆有传。好典籍,桓帝初为郎,后拜议郎,与边韶延笃著作东观。出为五原太守,征拜议郎,复与诸儒博士杂定《五经》。拜辽东太守,母卒归葬。服竟,召拜尚书,以世方阻乱,称疾不视事,免归。建宁中卒。明于政体,吏才有余,论当世便事数十条,指切时要,言辨而确。范《史》论曰:「之《政论》,言当世理乱,虽痛心错之徒不能过也。」「其书成于守辽东后,故有「仆前为五原太守」及「今辽东耕犁」云云。本传系于桓帝初除为郎时,未得其实。其本北宋时已佚失,故《崇文总目》不著录,《郡斋读书志》《直斋书录解题》亦无之。《通志略》载有六卷,虚列书名,不足据。今从《群书治要》写出七篇,从本传及《通典》各写出一篇,凡九篇,略依《意林》次第之。刺取各书引见,校补讹脱,定著一卷。其畸零短段三十事不能成篇者,载于卷末。《治要》专取精实,而腴语美词,芟除净尽。然于当时积弊,已胪列无遗。治乱兴亡,古今一轨,本传引仲长统曰:「凡为人主,宜写一通,置之坐侧。」诚哉是言也。嘉庆十九年龙集甲戌六月十五日
自尧、舜之帝,汤、武之王,皆赖明哲之佐,博物之臣。
皋陶陈谟而唐、虞以兴,伊、箕作训而殷,周用隆。
及继体之君,欲立中兴之功者,曷尝不赖贤哲之谋乎!
凡天下之所以不治者,常由世主承平日久,俗渐弊而不寤,政浸衰而不改,习乱安危,逸不自睹。
或荒耽嗜欲,不恤万机;
或耳蔽箴诲,厌伪忽真;
或犹豫岐路,莫适所从;
或见信之佐,括囊守禄;
或疏远之臣,言以贱废。
是以王纲纵驰于上,智士郁伊于下。
悲夫!
且守文之君,继陵迟之绪,譬诸乘弊车矣。
(《意林》作「若能」)求巧工,使辑(《意林》作「葺」)治之,折则接之,缓则楔(本作「契」,从《意林》改之)之,补琢换易,可复为新。
新新不已,用之无穷。
若遂不治,因而乘之,摧拉捌裂,亦无可奈何矣。
武丁之获傅说宣王之得申甫是则其巧工也。
今朝廷以圣哲之姿,龙飞天衢,大臣辅政,将成断金,诚宜有以满天下之望,称兆民之心。
年谷丰稔风俗未乂(此二语上下疑有删节)
夫风俗者,国之脉诊(《御览》三百七十五作「胗」)也。
年谷如其肥肤,肥肤虽和,而脉诊(年谷下十三字从《御览》补)不和,诚未足为休。
《书》曰:「虽休勿休」。
况不休而可休乎。
汉兴以来,三百五十余岁矣。
政令垢玩,上下怠懈,风俗雕敝,人庶巧伪,百姓嚣然,咸复思中兴之救矣(「自汉兴」下四十字从本传补)
且济时拯世之术,岂必体尧蹈舜然后乃治哉?
期于补绽决坏,枝柱邪倾,随形裁割,取时君所能行,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。
故圣人执权,遭时定制,步骤之差,各有云施(本传作「设」)
不强人以不能,背所急(本传作「背急切」)而慕所闻也。
孝武皇帝策书曰:「三代不同法,所由殊路,而建德一也」。
孔子叶公以来远,哀公以临民,景公以节礼,非其不同,所急异务也。
是以受命之君,每辄创制;
中兴之主,亦匡时失。
盘庚悯殷,迁都易民;
周穆有阙,甫侯正刑(「是以受命」下三十五字从本传补)
然疾(疑有误。本传及《艺文类聚》五十二无此二字)俗人拘文牵古,不达权制,奇玮(本传、《艺文类聚》作「传」)所闻,简忽所见,策不见珍,计不见信。
夫人既不知善之为头善,又将不知不善之为不善,乌足(本传、《艺文类聚》作「可」)与论国家之大事哉!
故每有言事,颇合圣听者,或下群臣,令集议之,虽有可采,辄见掎夺。
何者?
其顽士暗于时权,安习所见,殆不知乐成,况可与虑始乎?
心闪意舛,不知所云、则苟云率由旧章而已。
其达者或矜名嫉(本传作「摈」)弃。
虽稷、契复存,由(本传作「犹」)将困焉。
贾生之所以排于绛、灌,吊屈子以摅其愤者也(旧作「以舒愤者也」,从本传改补)
夫以文帝之明,贾生之贤,绛、灌之忠,而有此患,况其余哉!
况其余哉!
且世主莫不愿得尼、轲之伦以为辅佐,卒然获之,未必珍也。
自非题榜其面曰鲁孔丘、邹孟轲,殆必不见敬信。
何以明其然也?
此二者善己存于上矣。
当时皆见薄贱,而莫能任用,困厄削逐,待放不追,劳辱勤瘁,为竖子所议笑,其故获也。
夫淳淑(《意林》作「贞一」)之士,固不曲道以媚时,不诡行以邀名,耻乡原之誉,绝比周之党(「绝」字从《意林》补),必待题其面曰鲁仲尼、邹孟轲,不可得也(「必待」下十六字从《意林》补)
而世主凡君,明不能别异量之士,而适足受谮润之诉。
前君既失之于古,后君又蹈之于今,是以命世之士,常抑于当时,而见思于后人(《意林》作「无不见思于后日」)
以往揆来,亦可容易?
向使贤不肖相去,如泰山之与蚁垤,策谋得失相觉,如日月之与萤火,虽顽嚣之人,犹能察焉常患贤佞难别,是非倒纷,始相去如毫厘,而祸福差以千里,故圣君明主其犹慎之(《群书治要》)
清末至民国 · 陈曾寿
五言律诗 押灰韵
独立曾无想,孤踪亦可哀。
故人俄异路,老泪滴寒灰。
道丧文安托,名逃世尚猜。
谁知仲长统,雄志郁雄才。
答邓义社主难 东汉 · 仲长统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八十七
荀彧仲长统以社所祭者何神也?
统答所祭者土神也。
侍中邓义以为不然而难之,统答焉。
统答义曰:「前见逮及,敢不敬对。
退熟惟省,郊社之祭,国之大事,诚非学浅思薄者所宜兴论重复,亦以邓君难,事有先渐,议则既行,可谓辞而不可得,因而不可已者也。
《屯》有经纶之义,《睽》有异同之辞,归于建国立家,通志断类也。
意则欲广其微以宗实,备其论以求真,先难而后易,出异而归同乎?
难曰:社祭土,主阴气,正所谓句龙土行之官,为社则主阴明矣,不与《记》说有违错也?
答曰:今《记》之言社,辄与郊连,体有本末,辞有上下,谓之不错不可得。
《礼运》曰:『政必本于天,肴殳以降命,命降于社之谓殽地,参于天地,并于鬼神』。
又曰:『祭帝于郊,所以定在位也。
祀社于国,所以列地利也』。
《郊特牲》曰:『社所以神,地之道也。
地载万物,天垂象。
取财于地,取法于天,是以尊天而亲地。
家主中霤,国主社,示本也!
相此之类,元尚不道配食者也。
主以为句龙,无乃失欤?
难曰:信如此,所言土尊,故以为首,在于上宗伯之体,所当列上下之叙。
上句当言天神、地祗、人鬼,何反先人而后地?
上文如此,至下何以独不可,而云社非句龙,当为地哉?
答曰:此形成著体,数自上来之次言之耳,岂足据使从人鬼之例邪?
三科之祭,各指其体。
今独摘出社稷,以为但句龙烈山氏之子,恐非其本意也。
案《记》言社土,而云何得之为然龙,则传虽言祀句龙为社,亦何嫌,反独不可谓之配食乎?
《祭法》曰:『周人禘喾,郊稷,祖文王宗武王』。
皆以为配食者,若复可须,谓之不祭天乎?
备读传者则真土,独据《记》者则疑句龙,未若交错参伍,致其义以相成之为善也。
难曰:再特于郊牛者,后稷配故也。
『社于新邑,牛一羊一豕一』。
所以用二牲者,立社位祀句龙,缘人事之也。
如此,非祀地明矣。
以宫室新成,故立社耳。
又曰『军行载社』者,当行赏罚,明不自专,故告祖而行赏,造社而行戮。
二主明皆人鬼,人鬼故以告之。
必若所云,当言载地主于齐斋车,又当言用命赏于天,不用命戮于地,非其谓也。
所以有死社稷之义者,凡赐命受国,造建宫室,无不立社。
是奉言所受立,不可弃捐苟免而去,当死之也。
《易》句龙为其社,传有见文;
今欲易神之相,记附食,宜明其徵。
祀国大事,不可不重。
据经依传,庶无咎悔。
答曰:郊特牲者,天至尊,无物以称专诚,而社稷太牢者,土于天为卑,缘人事以牢祭也。
社礼今亡,井特之义未可得明也。
昭告之文,皆于天地,何独人鬼?
此言则未敢取者也。
郊社之次,天地之序也。
今使顺龙载冒其名,耦文于天,以度言之,不可谓义也。
何为当平于社,不言用命赏于天乎?
帝王两仪之参,宇中之莫尊者也。
而盛一官之臣,以为土之贵神,置之宗庙之上,接之郊禘之次,俾守之者有死无失,何圣人制法之参差,用礼之偏颇?
其列在先生人臣之位,其于四官,爵侔班同,比之司徒,于数居二。
纵复王者不同,礼仪相变,或有尊之,则不过当。
若五卿之与冢宰,此坐之上下,行之先耳。
不得同祖与社,言俱坐处尊位也。
《周礼》为礼之经,而《礼记》为礼之传,案经傅求索见文,在于此矣。
钧之两者未知孰是。
去本神而不祭,与贬句龙为土配,比其轻重,何谓为甚?
经有条例,《记》有明义,先儒未能正,不可称是。
钩校典籍,论本考始,矫前易故,不从常说,不可谓非。
孟轲曰:『予岂好辩哉,乃不得已也』。
郑司农之正,此之谓也(《续汉·祭祀志下》注补。)」。
昌言下(此下篇名并缺) 其二十八 东汉 · 仲长统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八十九
魏王所集方士名:上党王真陇西封君达、甘陵甘始、鲁女生、谯国华佗元化、东郭延年、唐霅、冷寿乐、河南卜式、张貂、蓟子训汝南费长房、鲜奴辜、魏国军吏河南圣卿阳城郤俭字孟节庐江左慈字元放
右十六人,魏文帝东阿王、仲长统所说(《博物志》五。)
《典论》谕又云:「王仲统云(当作「东阿王仲长统云」。)甘始、左元放、东郭延年、行容成御妇人法,并为丞相所录,间行其术,亦得其验。
降就道士刘景受云母九子元方,年三百岁,莫知所在。
武帝恒御此药,亦云有验。
刘德淮南王狱,得《枕中鸿宝秘书》,及子向咸共奇之,信白之道可,谓神仙之道可致,卒亦无验乃以怀惧罪也(「博物志」五。案此二条出《典论》,又与子建相乱,非皆《昌言》原文,故附戴焉。自𠻳舌下泉」以下,当同在一篇。)」。
昌言上(篇名缺) 东汉 · 仲长统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八十八
谨案:《隋志》杂家,「《仲长子昌言》十卷,录一卷。汉尚书郎仲长统撰。」《旧唐志》作十卷,「新唐志」移人儒家,亦十卷。《崇文总目》称,「今所存十五篇,分为二卷,馀皆亡。」《郡斋读书志》、《直齐书录解题》不著录。明陈第《世善堂书目》有二卷。其刻本仅见明胡维新《两京遗编》,有《理乱》、《损益》、《法诫》三篇;归有光《诸子汇函》有《理乱》《损益》二篇,皆出本传,无所增多,则北宋十五篇本又复佚失。今从《群书治要》写出九片益以本传三篇,以《意林》次第之,刺取各书引见,补脱讹,定著二卷。其遗文坠句,于原次无考,依各书先后附于末。本传「统,山阳高平人,著论三十四篇十馀万言,」今此搜辑,才万馀言,亡者盖十八九。而《治要》所载,又颇删节,断续𠇗离,殆所不免。然其闿陈善道,指抲时弊,剀切之忱,踔厉震荡之气,有不容摩灭者。缪熙伯方之董、贾、刘、扬,非过誉嘉也。嘉庆二十年太岁在乙亥三月十五日
德教者,人君之常任也,而刑罚为之佐助焉。
古之圣帝明王,所以能亲百姓,训五品,和万邦,蕃黎民,召天地之嘉应,降鬼神之吉灵者,实德是为,而非刑之攸致也。
至于革命之期运,非征伐用兵,则不能《定其》业;
奸宄之成群,非严刑峻法,则不能破其党。
时势不同,所用之数亦宜异也。
教化以礼义为宗,礼义以典籍为本。
常道行于百世,权宜用于一时。
高辛已往,则闻其人。
不见其书;
唐、虞、夏、殷,则见其书不详其事;
周氏已来,载籍具矣(「高辛」已下三十二字,从《意林》补。),所不可得而易者也。
故制不足则引之无所至,礼无等则用之不可依,法无常则网罗当道路,教不明则士民无所信。
引之无所至则难以致治,用之不可,依则无所取正,罗当道路则不可得而避,士民无所信则其志不知所定,非治理之道也。
诚令方来之作,礼简而易用,仪省而易行,法明而易脂教约而易从,篇章既著,勿复刊剟,仪故既定,勿复变易,而人主临之以至公,行之以至仁(本作「忠仁」,依《文选·庾元规中书令表》注改。),壹德于恒久,先之用己身。
又使通治乱成之大体者总纲纪而为辅佐,右稼穑之艰难者亲民事而布惠利,政不分于外戚之家,权不入于宦圣之门,下无侵民之吏,京师无佞邪之臣,则天神可降,地祇可出。
大治之后,有易乱之民者,安宁无故,邪心起也。
大乱之后,有易治之势者,创艾祸灾,乐生全也。
刑繁而乱益甚者,法难胜避,苟免而无耻也。
教兴而罚后用者,仁义相厉,廉耻成也。
任循吏于大乱之会,必有恃仁恩之败;
用酷吏于清治之世,必有杀良民之残,此其大数也。
我有公心焉,则士民不敢念其私矣;
我有平心焉,则士民不敢行其险矣;
我有俭心焉,则士民不敢放其奢矣,此躬行之所徵者也。
开道涂焉,起堤防焉,舍我涂而不由,逾堤防而横行,逆我政者也。
诰之而知罪,可使悔过于后矣。
诰之而不知罪,明刑之所取者也。
教有道,禁不义,而身以先之,令德者也。
身不能先,而总略能行之,严明者也。
忠仁为上,勤以守之,其成虽迟,君子之德也。
谲诈以御其下,欺其民而取其心,虽有《立成》之功,至德之所不贵也(《群书治要》。)
见志诗二首(广《文选》作述志诗。《诗纪》同。) 其一 东汉 · 仲长统
四言诗
飞鸟遗迹,蝉蜕亡壳。
腾蛇弃鳞,神龙丧角。
至人能变,达士拔俗
乘云无辔,骋风无足。
垂露成帏,张霄成幄。
沆瀣当餐,九阳代烛。
恒星艳珠,朝霞润玉。
六合之内,恣心所欲。
人事可遗,何为局促(○《后汉书》仲长统传。广《文选》八。《诗纪》三。又吴棫韵补五引壳、角、俗三韵作见志诗。)
见志诗二首(广《文选》作述志诗。《诗纪》同。) 其二 东汉 · 仲长统
四言诗
大道虽夷,见几者寡。
任意无非,适物无可
古来绕绕,委曲如琐。
百虑何为,至要在我。
寄愁天上,埋忧地下
叛散五经,灭弃风雅。
百家杂碎,请用从火。
抗志山西,游心海左。
元气为舟,微风为柁。
敖翔太清,纵意容冶(○《后汉书》仲长统传。广《文选》八。《诗纪》三。又《文选》二十六酬王晋安诗注。《文选》三十一杂体诗注。各引在一韵。吴棫韵补三。引大、左二韵。○逯案。选注三十一引作虑何为至安在我延伫。衍延伫二字。遂若五言诗者。杨目为另列一题。非是。又至要在我句。选注两引。要皆作安。安字较胜。又吴棫引请用从火句。误火为大。以论汉韵。失之。)
再乞罢蹇周辅父子疏元丰八年十二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七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三
近具状乞罢蹇周辅及其子序辰见任,各令外补,候体量到事状,别听指挥
至今多日。
伏缘周辅等首于江、湖增创盐额,配卖害民。
数千里之人破产被刑,咨嗟怨讟,实不聊生。
吴居厚、王子京辈掊刻希进,情理无异。
居厚等才行体量,先次移罢,独周辅父子出入朝省如故。
臣以朝廷政事命令不一,罪同而行遣异,不足以服人心,故有论列。
终不蒙施行,臣所未喻。
今公论不安,皆有疑议,谓周辅知开封府,根勘军器少监蔡硕借贷官钱公事,周辅宰相确之弟也,故附合观望,灭裂不尽公理
反以重罪坐举发之人,实有恩于蔡氏。
所以今日宰臣确力主周辅父子,不令罢去。
欺谩圣听,捐公法以报私恩。
臣以谓果若如众论,所损不细。
惟望圣慈裁酌,何惜罢周辅等?
且令外任,听候朝命,庶几政令无二三偏党之疑,以报天下,以解大臣之谤。
伏望速赐施行。
乞依条贯推究惠信讼事元祐元年正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七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四
臣近具状论奏僧惠信指论僧司重法吏人受赃公事,已蒙付下大理寺施行。
然伏见圣旨指挥,令据惠信经祠部状内所指人根究,不得支蔓。
臣看详惠信之状,前于开封已曾断遣。
后经祠部已送推司
开封申陈,言祠部不当,遂朝旨更不施行。
今既复以付之所司,则所司自有推勘之法。
若止究状内人数,即或有分赃寄赃之类及凡干證左而不见于状者,皆不许其追照。
狱无所质,何缘得情?
祠部开封各系经历,若有不当,自合一案推结。
况两处昨者互有所陈,何可置而不问?
盖状内之事则于法有禁,若状内之人于事相干,安得不治?
向来朝廷送所司公事止令依法,或约束不使支蔓,未闻限定根究人数。
臣又虑进呈取旨之时,不曾子细开陈,致有如此处分。
窃虑勘司承望风旨,不尽公理,纵失有罪,违废典法。
欲乞再降指挥本司,并依自来推勘条贯。
乞仍责立近限,不得淹延。
若前来承行官司明有违法,并令依条一处圆结奏裁。
溪村书事十首 其七 明末清初 · 施闰章
五言律诗 押麻韵 出处:学馀诗集卷之三十
背市成田舍,傍村多酒家。
贫先输亩税,俭许馔溪虾。
疏雨响棕叶,微风吹豆花
翻嫌仲长统,乐志太无涯。
撰上仲长统昌言表 曹魏 · 缪袭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三十八
统字公理,少好学,博涉书记,赡于文辞。
年二十馀,游学青、徐、并、冀之间,与交者多异之。
并州刺史高干,素贵有名,招致四方游士,士多归焉。
统过善待遇之,访以世事。
统谓曰:「君有雄志而无雄才,好士而不能择人,所以为君深戒也」。
雅自多,不纳统言。
统去之,无几而败。
并冀之士,以是识统,大司农常林与统共在上党,为臣道统性倜傥,敢直言,不矜小节,每列郡命召,辄称疾不就。
默语无常,时人或谓之狂。
汉帝在许,尚书令荀彧领典枢机,好士爱奇,闻统名,启召以为尚书郎
后参太祖军事,还复为郎。
延康元年卒,时年四十余。
统每论说古今世俗行事,发愤叹息,辄以为论,名曰《昌言》,凡三十四篇(《魏志·刘劭传》注。案: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云:东海缪袭,常称统才章,足继西京董、贾、刘、扬,当亦表中语。)
论郤俭等事 其六 曹魏 · 曹丕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八
一说皇甫隆青牛道士姓封君达,其馀养性法,即可仿用。
大略云:体欲尝少劳,无过虚;
食去肥浓,节酸咸;
灭思虑,损喜怒,除驰逐;
慎房室施写,秋冬闭藏
详别篇,武帝行之有效(《博物志》同上。)
王仲统云(此有脱落,据《博物志》下文是东阿王仲长统也。)甘始、左元放、东郭延年行容成御妇人法,并为丞相所录问,行其术,亦得其验。
降就道士刘景受云母九子丸方,年三百岁,莫知所在。
武帝恒御此药,亦云有验。
刘德淮南王狱,得枕中《鸿宝苑》秘书,及子向,咸共奇之,信黄白之术可,谓神仙之道可致,卒亦无验,乃以罹罪也。
刘根不觉饥渴,或谓能忍盈虚。
仲都盛夏之月,十炉火炙之不热;
当严冬之时,裸之不而不寒;
桓君山以为性耐寒暑。
君山以无仙道,好奇者为之,前者已述焉(《博物志》同上。)
相体论(二) 宋 · 郑湜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八四五、《十先生奥论注》续集卷一五
人主虚心不自用,而用大臣;
大臣虚心不自用,而用天下;
上下虚心俱不自用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
世之大臣有欲为之主而功业不见于当世者,问其故,则曰:「人主不能忘己而用我,委任不吾尽也,施设不吾专也。
人主幸而忘己用我矣,然同列嫉之,举朝龂龂,圜视而攻之,功业竟无所成就」。
此其故又何也?
人主能虚心听我,我未能虚心以听天下。
天下大物也,人主且不敢自任,虚心而寄之我,我不虚心听之,而挟己以盖物,宁能使天下不我议乎?
夫所以不能虚心者,非不知天下将议己也,私意实其中而不能自胜也。
私意与公理相为消长,公理胜则谋虽不己出,不忌其成功;
权虽不己专,不惧其害己。
天下之事,使天下之人议之,而吾以天下之心听之,贤者才者若己有之,贤者才者舍己从之,胸中洞然无复有我,则天下亦无以致不平之心于我矣。
惟夫私意既胜于中,谋必欲己是也,权必欲己归也,合己者援之,异己者去之,胜己者抑之,虽有至善不能入也,虽有至蔽不能照也。
何者?
先有以拒之于内也。
古之知道者,坐于庙堂之上,同列不吾忌、朝廷不吾议、天下不吾惑者,惟以公理胜其私意耳。
往者杜祁公为相,范、韩、富同在政府,此数公者,皆平日同于爱君忧国之人也。
至于议论之际,杜公之所欲罪,范公则以为不可;
韩公之所是,则又富公之所非。
其参差不合如此,然杜公不以是而疑同列,而同列亦不以此自疑。
孙甫谏官,盖杜公所荐,二三公所知也。
保州之变,罪枢府不时发,则指杜公也;
非益兵之议,牾牴大臣尤切,则二三公也。
诚不阿其所好矣,而诸公亦不恶其异己。
王荆公政府,方得君用事,其所与同列者,富、曾、唐、赵也,虽旧德宿望,皆以议不合引去;
台谏则温公、申公、范忠宣公、吕公诲也,皆以诋訾新法罢;
给舍则范蜀公、宋公敏求、李公大临、苏公颂也,皆以封缴已行之命斥。
公方怨言者明道先生也,及往议事,公厉色待之,明道曰:「天下事非一家私议,愿公平气以听」。
荆公乃为之愧。
夫庆历诸公惟以公理自胜,故其心旷然,无所适莫尔。
荆公非不欲与当时贤者共一世之功名也,顾私意关系于中,已无受之之地矣。
荆公议事人主前,如与朋友争议于私室,一语不合,必反覆诘难,待肯乃已,何独于天下之议,使不得尽乎?
使荆公推我所以欲尽言于人主之意,与人主所以虚心听我之意,荡然与物通怀,以参同异,则一熙宁之政,安有异日之纷纷哉?
后世此风益滋,庙堂之上,参裁一事,除拟一吏,则论议互起,一语不契,即成私憾,操说相异,立党相攻,相轧以进,相持以竞。
事不问当否,随所主之人而罢行;
人不问贤愚,随所用之人而进退。
非特同列如此其龃龉也,都司宰相之属也,事有依违,不敢以臆见论正;
给舍所当预闻政事也,多顾小嫌,难于违覆;
台谏所当论得失也,语及庙堂,则护短饰非,以为深忌;
省寺所以分职守也,讨论故实,寻会比例,皆观望所主而后报。
立朝之士,欲有所开说者,必上不拂人主之旨意,下不迕大臣之主议,然后敢出于口。
夫庙堂之询谋,不务以理相服,而以势相胜。
朝廷之议论,又喜其逢己而恶其异己。
此所以黜陟不厌于人心,举动乖刺于物听也。
曷若捐私意、求至公,忘己持议论之平。
于所当守,矻然如砥柱,不牵于众而妄随;
于所当从,旷然如虚舟,不以出于己者为是。
使天下泯然无所议其好恶同异之迹,呜呼!
非纯意于国事者,其孰能与于此?